時間:2021-12-24 10:49 點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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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大部分影視工作者來講,版權登記這一含義既熟知又陌生吧,稍有一些經(jīng)驗的影視工作者都曉得版權登記規(guī)章制度的存在,很多人也都進行過版權登記,對版權登記是熟知的;但版權登記究竟有什么價值?許多影視工作者是苦惱的。立足司法實踐,小編對版權登記規(guī)章制度作學客觀探討。
針對大部分的影迷朋友們和影視工作者而言,版權登記這個東西熟知又陌生吧,很多人都進行過版權登記,對版權登記是很熟的,但版權登記到底有何價值?我堅信許多工作者也是苦惱的,立足司法實踐,小編對版權登記規(guī)章制度做為學客觀探討。
一、版權登記的法律淵源
在我國版權登記規(guī)章制度的直接法律淵源是《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》、《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》和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》。因為這篇文章的語境為影視有關產(chǎn)業(yè),因此,計算機軟件與著作權質權問題非這篇文章的探討目標。所以,這篇文章只探討《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》所制定的版權登記規(guī)章制度。
二、版權登記的法律內涵
《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》中所設定的版權登記,又名著作權登記,是指依《著作權法》所受保護的作品自創(chuàng)作完成之日起,作品的作者、專有權所有人及其他具有著作權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,可自愿到著作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,經(jīng)登記機關核查后發(fā)放作品登記證。
三、版權登記的法律實際意義
1、版權登記對著作權的出現(xiàn)并無影響,兩者不具有本質關聯(lián)性。
2、版權登記是證明著作權所有權的初始舉證。
3、若版權登記與作品落款發(fā)生沖突,通常情況下,版權登記的舉證效力弱于作品落款的舉證效力。
4、完成版權登記的作品不當然造就著作權法實際意義上“作品”的標準,換句話說,版權登記項下的作品不一定是“作品”。
5、版權登記并不相當于登記人對權利證書項下作品具有著作權。
版權登記盡管說有相應的法律實際意義,但不可以對其迷信,就咱們國內現(xiàn)在的法治環(huán)境,出現(xiàn)的只不過是著作權權屬證明的初始舉證效果,不管登記人或是交易中的當事人都需要保持警惕,慎對待權利證書項下作品權屬的真實性。